捐贈申請條款
以下委託人(捐贈申請人)稱甲方,本局稱乙方。

個資約定條款如下:

一、乙方為向甲方聯繫設備捐贈相關事宜,需向甲方蒐集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,所蒐集之個人資料,將於捐贈品取得一個月後,自系統刪除。

二、甲方如不提供個人資料,本局將因無法聯繫而不能提供後續服務。


 

最後更新日期:105-8-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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